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度“先进商会”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4年12月29日
深圳市江西各市、县商会:
即将过去的2014年度,在深赣两地政府部门的关怀下,在各市、县商会的大力支持下,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,深圳市江西商会与时俱进,开拓创新,不断提升商会工作水平。为表彰先进,树立榜样,进一步调动各市、县商会的积极性、创造性,继续推动商会工作再上新台阶,深圳市江西商会决定面向深圳市江西各市、县商会开展评选“先进商会”活动。
一、奖项名称:先进商会
二、奖项名额:市级商会2-3家,县级商会3-4家
三、评选对象:
1、深圳市江西各市级商会
2、深圳市江西各县级商会(同乡会)
四、评选条件:
1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规,依法办会;
2、商会运作正常,社会形象良好,开展相关活动;
3、社会责任感强,热心公益慈善活动。
五、评选办法:
1、推荐评选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原则,广泛征求意见,严格审核上报;
2、由深圳市江西商会向江西各市、县商会和全体会员公布关于评选表彰“先进商会”的名额和评选条件;
3、江西商会成立由商会副会长组成评选小组,副会长段鑫担任组长。各市、县商会填写评选申报表,江西商会秘书处负责将各商会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,并将于1月10日(星期六)在深圳市汇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举行现场汇报会,各市、县商会秘书长对各自的参评资料进行讲解;
4、评选小组对申报材料和现场汇报情况进行综合研究评审;
5、评选出“先进商会”后,在2015年1月25日举行的“泛珠三角区域赣商联盟成立大会暨深圳市江西商会两周年庆典大会”上进行表彰。
六、评选材料上报时间要求:
请江西各市、县商会于2015年1月8日(周五)下午5点前将有关参评材料报送到江西商会秘书处汇总。
联系人:张智军 电 话:26794371、13922808679
邮 箱:szjxsh1208@163.com
深圳市江西商会
二〇一四年十二月
附件:1、评选2014年度“先进商会”申报表
评选2014年度“先进商会”评选表.doc
2、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度“先进商会”的通知
评选先进商会的通知.pdf